2018年12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终审判决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翔宇”)及三名自然人侵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奥化学”)商业秘密罪名成立,山西翔宇被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图纸资料,三名自然人被同时判处相应刑期、罚金。
法院终审判决认定,2007年以来,山西翔宇通过非法手段窃取圣奥化学rt培司和防老剂4020生产工艺和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应用于其老厂设备改造及新厂生产装置的建设。2012年,山西翔宇新的rt培司和防老剂4020生产装置建成投产,并在市场销售。山西翔宇的上述行为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并给圣奥化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江苏高院的终审判决不仅有力维护了行业秩序以及圣奥化学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国家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定立场和决心。
圣奥化学始终秉持绿色化工和科技创新的理念,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将坚定不移地以法律武器继续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和价值。